關於定義這回事

「定義」這件事,年輕時我以為是論事前一定要先做的事,當時會覺得沒有定義就欠缺共識,沒法討論,但人到中年,我很肯定,「定義」只能存在於嚴謹的學術論文裡。回憶當年執著於跟人討要定義,該算是年少無知所犯下的錯誤呢,也真是辛苦那時的朋友們了。

在自然的語言裡,許多詞語所表達的概念本就沒有精確的邊界,這就是語言的模糊性。甚至要為一個普通的雙字詞做定義,可能就是得花上一段時間反覆思辨,才有可能被建立起來。然後往往是一段數十甚至上百字的陳述。我一直覺得要闡述這個概念最好的例子就是「立正」,乍聽之下,我們該如何定義這個動作呢?幸好中華民國陸軍早有針對立正做個定義:
腳跟靠攏,腳尖向外張開 45 度,以腳掌內緣計算,兩腿挺直,兩膝靠攏,上身正直微向前傾,體重平均分散於兩腳跟及腳掌上,小腹向內縮,胸部自然挺起,兩肩移平並向後張,兩臂自然下垂,掌心向內,五指伸直併攏,中指貼齊褲縫,手肘向前引,頭要正,頸要直,口要閉,下顎向後縮,兩眼凝神直視正前方。
但就算如此,如果你要整人還是可以要求對方針對每個辭彙的細節做定義,比如何謂「靠攏」?何謂「微向前傾」?何謂「體重平均分散」?這樣要求定義下去就是沒完沒了。所以在日常對話時,去要求別人做定義並以為這樣才正確的,無知;被這種招式愚弄而浪費人生的,無識。

我現在認為較好的作法該是,如果發現到對某個概念某個詞彙有爭議,要試著歸納對方對於這個概念或詞彙的陳述,然後詢問對方的意見,或提出自己的疑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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